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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开发区兴源钢结构厂年产200吨轻钢结构件项目环保工程竣工验收公告

2020-05-11

经济开发区兴源钢结构厂年产200吨轻钢结构件项目环保工程竣工验收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经济开发区兴源钢结构厂年产200吨轻钢结构件项目

建设单位:经济开发区兴源钢结构厂

建设地点:鞍山经济开发区达道湾镇邢阳气村

环评单位:辽宁瑞尔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环评审批部门:鞍山市环境保护局经济开发区分局

验收调查监测单位:辽宁精诚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验收部门:经济开发区兴源钢结构厂

工程投资:80元

环保投资:10万元

环评批复建设内容:本项目占地面积4565m2,总建筑面积1410m2,本项目建有生产厂房2座、刷漆间1座、办公用房1座、门卫和旱厕等。项目年生产规模为年产200吨轻钢结构件。

实际建设内容:项目实际建设内容与项目设计、环评基本一致。

建设情况:经济开发区兴源钢结构厂年产200吨轻钢结构件项目2018年5月开工建设,于2019年5月竣工开始运行调试。辽宁瑞尔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于2017年6月编制完成了《年产200t轻钢结构件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鞍山市环境保护局经济开发区分局以“鞍环经审字【2017】12号”文件予以批复。目前经济开发区兴源钢结构厂尚未开始办理排污许可证。

       经查询国家企业信息信用公示系统:本项目无环境违法行为及处罚信息,调试试生产期间及施工期间无环境投诉上访问题。目前本项目所属行业尚未开始办理排污许可证。目前本项目各类环保治理设施与主体工程均已正常运行,具备验收监测条件。


二、污染物产生及治理情况

废水:本项目用水主要是生活用水。

本项目用水主要是生活用水。生活污水排入旱厕,由附近村民定期清掏用于堆肥,不外排。

废气:本项目废气主要为焊接设备产生的焊烟,下料切割产生的焊烟,角磨机产生的烟粉尘,刷防锈漆产生的有机废气。

电焊机和气体保护焊机产生的粉尘,1#厂房内设置2台双臂移动式焊烟净化器,净化后无组织排放到车间内。

下料切割产生的焊烟,由于金属颗粒物质量较重,且有车间厂房阻拦,颗粒物散落范围很小,企业通过车间机械通风方式无组织排放的飘逸颗粒物极少。

角磨机除锈产生的粉尘和刷防锈漆产生的有机废气,打磨与刷漆作业不同时进行,建设单位对该刷漆间实施密闭抽风净化措施,利用过滤棉+活性炭净化装置,净化后废气由1根15m排气筒高空排放。

噪声:本项目噪声主要为生产设备运行中的噪声,产生噪声的主要有火焰切割机、矫直机、剪板机、钻床、风机等设备。

项目采取的噪声控制措施主要是对项目各噪声源采取厂房隔声,1#生产车间和刷漆间围护结构采用砖混,单层窗户,封闭厂房;2#厂房围护结构采用轻钢彩板;室外风机安装隔声罩。

固废:项目固体废物主要为员工生活垃圾及生产废物。

生活垃圾由环卫人员全部集中统一外运到垃圾处理厂处理。本项目原材料型钢、钢板在切割、剪板、钻孔工序产生的废金属边角料,全部外售。

废油桶(HW49)、废机油(HW08)、废活性炭(HW49)暂存在危险废物暂存间,现建设单位已与中节能(盘锦)清洁技术发展有限公司签订危废处置意向书。


其他环境保护设施:

1、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要求,各种固体废物采用专用容器存放,并置于专用贮存间。贮存间设立危险废物警示标志,由专人进行管理,做好危险废物排放量及处置记录。

2、危险废物暂存场所地面进行防渗处理,且做到表面无裂隙,避免泄漏对地下水产生污染影响。

3、对装有危险废物的容器进行定期检查,容器泄漏损坏时必须立即处理,并将废物装入完好容器内。

4、危险废物暂存间四周除设置通风口外,其余均进行密闭,从而达到防风、防雨的要求。

  三、验收监测和调查结果

废水:本项目生活污水排入旱厕,由附近村民定期清掏用于堆肥,不外排;无生产废水。项目废水不外排,故未进行监测。

废气:验收监测期间,项目厂界无组织非甲烷总烃、苯、二甲苯排放浓度上下风向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新污染源大气污染物无组织排放限值要求。同时满足辽宁省《工业涂装工序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DB21/3160-2019)限值要求。颗粒物排放监控浓度值的最大计值为0.217mg/m3,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

项目有组织废气经活性炭装置出口处颗粒物、非甲烷总烃、苯、二甲苯排放浓度及排放速率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最高允许排放浓度和排放速率限值要求。同时满足辽宁省《工业涂装工序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DB21/3160-2019)限值要求。

厂界噪声:验收监测期间厂界北侧噪声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4类标准要求,东侧、南侧和西侧均满足2类标准要求。

环境空气:验收监测期间项目北侧隔路距路北50m居民点处PM10的最大浓度值为0.116mg/m3,PM10浓度达到《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标准要求。项目北侧隔路距路北50m居民点处非甲烷总烃的最大浓度值为0.61mg/m3,非甲烷总烃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详解》中的参照标准值。项目北侧隔路距路北50m居民点处苯、二甲苯达到《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大气环境》(HJ2.2-2018)限值要求。

      环境噪声:北侧隔路距路北50m居民点处噪声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1类标准。 

      固废:本项目生活垃圾由环卫人员全部集中统一外运到垃圾处理厂处理。本项目原材料型钢、钢板在切割、剪板、钻孔工序产生的废金属边角料,全部外售;废油桶(HW49)、废机油(HW08)、废活性炭(HW49)暂存在危险废物暂存间,现建设单位已与中节能(盘锦)清洁技术发展有限公司签订危废处置意向书。

经济开发区兴源钢结构厂年产200t轻钢结构件项目验收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