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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产18000吨纯净水、果味饮品建设项目 环保工程竣工验收公告

2020-02-17

年产18000吨纯净水、果味饮品建设项目环保工程竣工验收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年产18000吨纯净水、果味饮品建设项目

建设单位:辽宁美汁果园饮品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鞍山市台安县鞍羊路南侧农产品深加工园区

环评单位:辽宁瑞尔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环评审批部门:台安县环境保护局

验收调查监测单位:辽宁精诚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验收部门:辽宁美汁果园饮品有限公司

工程投资:3000万元

环保投资:71万元

环评批复建设内容:本项目占地面积12000m2,总建筑面积7680.07m2,本项目建有一座生产车间、一座3层综合办公楼、1间泵房及1间锅炉房等。

项目年生产规模为年18000吨纯净水、果味饮品。

实际建设内容:项目实际建设内容与项目设计、环评基本一致。

建设情况:本项目于2019年1月由辽宁瑞尔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完成了《年产18000吨纯净水、果味饮品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2019年2月26日台安县环境保护局以台环审字[2019]B6号文件对环境影响报告表予以批复。项目2019年3月开工建设,于2019年9月底建设完成并进入设备调试阶段,从调试试生产至今,查找全国排污许可证管理信息平台信息公示,本项目尚未申领排污许可证,根据国家企业信用信息系统查得企业从2019年9月至今无环境违法行为及处罚信息;经调查调试试生产期间无环境投诉上访问题。

二、污染物产生及治理情况

废水:本项目废水包括生产废水和生活废水。生产废水包括洗瓶废水、纯水制备设备反冲洗废水、生产设备清洗消毒废水、地面清洗废水,锅炉排水、纯水制备废水等。项目排放的生活废水与生产废水,经污水调节池处理后,排入市政管网,再由市政管网排入农高园污水处理厂,最终排入小柳河。本项目污水调节池容积为384m3(长16m*宽8m*高3m)可容纳本项目排放的生活废水与生产废水,项目调节池由混凝土建成已做防渗处理。


废气:本项目产生的废气主要为蒸汽锅炉燃生物质产生的烟尘、SO2、NOx。

本项目燃生物质蒸汽锅炉产生的废气经陶瓷多管除尘器+布袋除尘器处理,处理后由一根35m高烟囱排放。

本项目生物质燃料选用压块状,并且袋装包装,因此燃料场、渣场产生的粉尘很小,在堆存过程中采用苫布遮盖并采取洒水抑尘措施后,对环境影响较小。

噪声:本项目噪声源空压机、锅炉风机、水泵、反冲洗泵、灌装生产线、均质机、过滤器等生产设备运行产生的噪声。主要噪声控制措施为:生产设备均置于生产厂房内,利用厂房隔声,选用低噪声设备。

固废:项目固体废物主要为生活垃圾、滤渣、废包装物、纯水设备废活性炭、废渗透膜、废锰砂、生物质蒸汽锅炉产生的炉渣、除尘器回收粉尘及不合格产品等。


项目滤渣为果汁生产工序中滤出不溶物质、滤网以及纯水生产设备产生废活性炭、废渗透膜、废锰砂收集后运送到周边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处;质检不合格产品倒入调节池后,不合格品包装物集中收集后运送到周边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处;废包装材料、生物质蒸汽锅炉炉渣、除尘器回收粉尘收集后外售处理;生活垃圾收集后放置指定地点,环卫部门统一处理。

三、验收监测和调查结果

废水:本项目在厂区总排口设置一个监测点位,于2019年10月24日—10月25日连续监测2天,每天监测4次,监测结果表明,验收监测期间本项目排放废水中CODcr、氨氮、SS、动植物油、pH、BOD5、磷酸盐排放浓度满足《辽宁省污水综合排放标准》(DB21/1627-2008)中排入城镇污水处理厂最高允许排放浓度限值要求。

有组织废气:本项目在燃生物质蒸汽锅炉陶瓷多管除尘器进口及布袋除尘器出口(排气筒)各1个监测点位,2个监测点。监测项目为颗粒物、SO2、和NOx3项,并同步测烟气流量等参数。2019年12月5日—12月6日连续监测2天,每天监测3次。监测结果表明,验收监测期间本项目蒸汽锅炉排放的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浓度达到《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2限值要求,同时满足表3(特别限值)要求。

无组织废气:本项目在厂界外上风向10m范围内设置1个监测点位(G1),下风向10m范围内设置2个监测点位(G2、G3、G4),共设置4个监测点位,监测项目为氨气、硫化氢,并同步测定风速、风向、气压和气温等气象参数,于2019年12月5日—12月6日连续监测2天,每天监测3次。监测结果表明,验收监测期间本项目无组织排放颗粒物监控浓度计值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无组织排放标准限值。

厂界噪声:2019年10月24日—10月25日,监测结果表明,本项目东、南、西、北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中3类要求。

固废:验收监测期间,本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生活垃圾、滤渣、滤网、纯水设备废活性炭、废渗透膜、废锰砂及不合格包装物等运至环卫部门指定地点,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废包装物、生物质蒸汽锅炉产生的炉渣、除尘器回收粉尘收集外售。符合《《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要求。验收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