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鞍山万熹城市广场建设项目环保工程竣工验收公告

2018-05-04

   鞍山万熹城市广场建设项目环保工程竣工验收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鞍山万熹城市广场建设项目

建设单位:鞍山万熹置业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铁东区站前街南、二道街东

环评单位:辽宁瑞尔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环评审批部门:鞍山市环境保护局

验收调查监测单位:辽宁精诚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验收部门:鞍山万熹置业有限公司

工程投资:5.6亿元

环保投资:38万元

环评批复建设内容:项目由7层商业广场及3栋塔楼组成,主要建设内容为高层住宅、商业广场、酒店、地下车库及配套设施,总占地面积为16751.42㎡,总建筑面积239770.8㎡。

实际建设内容:项目原定建设酒店,现取消未建。除酒店外项目建设地址、建设规模与项目设计、环评一致。

建设情况:项目于2013年10月开始前期准备工作,2017年5月项目主体工程完工。并于2017年6月29日由鞍山市铁东区环保局对3栋塔楼进行环保验收,文号为鞍东环验第(006)号。

二、污染物产生及治理情况

废水:项目营运期水污染源主要是商场卫生间和办公人员生活污水以及餐饮商铺产生的厨房废水(高层住宅独立排水系统,已验完)。商场卫生间和办公人员所产生的生活污水排入商场化粪池内,经化粪池处理后排入城市下水管网,餐饮商铺产生的厨房废水经自家隔油池过滤后再经商场隔油池过滤最后排入商场化粪池内,经化粪池处理后排入城市下水管网,最终废水由市政排水管网排入鞍山市达道湾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排入运粮河。

废气:本项目主要大气污染源为:商场餐饮区所产生的油烟和地下车库所排放的汽车尾气。

商场餐饮区采用清洁能源为燃料,产生的油烟设置了独立的烟道共设置13个独立烟道,其中10个烟道排放口设置在29楼层顶,3个烟道排放口设置在7楼顶层(预留),油烟废气经过餐饮商户自设的油烟净化器后汇入商场设置的独立的烟道,油烟达标后由29楼顶层排放。商业网点与居民住宅间楼板设置减震、隔热、防噪、防潮的隔离层。

项目地下车库采用机械通风系统,共设6个排气口。排气口布置在商场二层南侧和北侧,通风换气次数≥6次/h,停车场汽车尾气污染物排放量浓度较低,经大量空气稀释后,来实现达标排放。排气口布置在商场二层,高度大约10米,高于人的呼吸带,对人体影响不大。

噪声:项目的主要噪声源为冷却塔、地下设备间的变电所、换热站及水泵房的各种水泵、地下室的排风排烟风机等。由于商场正在招商中商户并未入驻,商场空调系统并未使用空调中冷却塔未安装,因此待冷却塔施工完毕后另行办理相关验收手续,变电所、换热站设置在地下二层设备用房内,水泵房设置在地下三层设备用房。项目变电所、换热站及水泵房的各种水泵、地下停车场的排风机等均设置在地下二层和三层设备用房内,依靠楼板、土层、墙体等围护结构隔声,停车场出入口采用商场建筑隔声并对居民住宅安装了隔声窗,根据监测结果。项目产生的噪声对周围环境影响不大。

固废:本项目营运期固体废物主要来源于商场、办公人员排放的生活垃圾。

生活垃圾的种类可分为两类,一类是商铺及办公人员产生的干垃圾,主要成分是废纸、废包装物等;另一类是商场餐饮厨房产生的湿垃圾,主要成分是蔬菜、水果、肉类等废弃物。

项目在负三层设有垃圾房,垃圾房进行干湿分离,商场各层放置垃圾桶,各个商户将干垃圾倒入垃圾桶,由商场管理人员统一运至垃圾房内暂存,由商场管理人员集中收集统一清运,运送至鞍山市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厂填埋处理,商场餐饮厨房产生的湿垃圾,各个商户采用专用有盖容器,统一运至商场垃圾房内暂存,由商场管理人员及时外卖或运出处置。

光污染:本项目商城外罩局部采用玻璃幕墙,面积大约有2000㎡,采用的玻璃为低辐射镀膜玻璃,符合《玻璃幕墙工程技术规范》JGJI02-2003相关规范,采用反射率<0.3的镀膜玻璃,且临铁东二道街一侧10m以下墙面的玻璃幕墙采用反射率<0.16的镀膜玻璃,最大限度地减轻本项目玻璃幕墙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三、验收监测和调查结果

废水:项目营运期水污染源主要是商场卫生间和办公人员生活污水以及餐饮商铺产生的厨房废水。商场卫生间和办公人员所产生的生活污水排入商场化粪池内,经化粪池处理后排入城市下水管网,餐饮商铺产生的厨房废水经自家隔油池过滤后再经商场隔油池过滤最后排入商场化粪池内,经化粪池处理后排入城市下水管网,最终废水由市政排水管网排入鞍山市达道湾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排入运粮河。根据项目污水排放方式和鞍山市城市生活污水调查结果该项目生活污水可以达到《辽宁省污水综合排放标准》(DB21/1627-2008)标准中入污水处理厂标准。对环境影响不大。

废气:本项目主要大气污染源为:商场餐饮区所产生的油烟和地下车库所排放的汽车尾气。

目前餐饮商户均未入驻,但未来餐饮区采用清洁能源为燃料,产生的油烟设置了独立的烟道,油烟废气经过餐饮商户自设的油烟净化器后汇入商场设置的独立的烟道,油烟达标后由29楼顶层排放。商业网点与居民住宅间楼板设置了减震、隔热、防噪、防潮的隔离层。

项目地下车库采用机械通风系统,共设6个排气口。排气口布置在商场二层南侧和北侧,通风换气次数≥6次/h,排气口均布置在商场二层,高度大约10米,高于人的呼吸带。因此本项目产生的废气对周围环境影响不大。

噪声:验收监测期间,昼间项目四周以及七层居民敏感点噪声均满足《社会生活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22337-2008)中2类、4类标准限值要求,因此本项目产生的噪声对周围环境影响不大。

固废:本项目营运期固体废物主要来源于商场、办公人员排放的生活垃圾。

生活垃圾的种类可分为两类,一类是商铺及办公人员产生的干垃圾,主要成分是废纸、废包装物等;另一类是商场餐饮厨房产生的湿垃圾,主要成分是蔬菜、水果、肉类等废弃物。

项目在负三层设有垃圾房,垃圾房进行干湿分离,商场各层放置垃圾桶,各个商户将干垃圾倒入垃圾桶,由商场管理人员统一运至垃圾房内暂存,由商场集中收集统一清运,运送至鞍山市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厂填埋处理,商场餐饮厨房产生的湿垃圾,各个商户采用专用有盖容器,统一运至商场垃圾房内暂存,由商场管理人员及时外卖或运出处置。

因此,本项目的各种固体废物均得到妥善处理,实现了零排放,对周边环境影响不大。

光污染:本项目商城外罩局部采用玻璃幕墙,面积大约为2000㎡,采用的玻璃为低辐射镀膜玻璃,符合《玻璃幕墙工程技术规范》JGJI02-2003相关规范要求。

 验收监测报告全文:鞍山万熹城市广场建设项目验收监测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