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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城市感王镇聚鑫烘干厂项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竣工验收公告

2018-03-20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海城市感王镇聚鑫烘干厂项目

建设单位:海城市感王镇聚鑫烘干厂

建设地点:辽宁省海城市感王镇邓家台村

环评单位:沈阳中科生态环评有限公司

环评审批部门:海城市环境保护局

验收监测调查单位:辽宁精诚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验收部门:海城市感王镇聚鑫烘干厂

工程投资:110万元

环保投资:15.6万元

项目周围情况:东侧、南侧、西侧和北侧均为大地。

项目建设内容:本项目占地面积3200m2,总建筑面积为625m2。厂区内建有临时休息室、办公室及化验室、热风炉房及粮仓。项目主要经营粮食(玉米)收购、加工。年处理玉米10500吨。

二、污染物产生及治理情况

废水:项目运营期没有生产废水产生,生活污水排入旱厕定期由村中农户清掏,用于堆肥。

废气:(1) 热风炉烟气(烟尘、SO2NOX)经重力沉降室和多管除尘器进行除尘后,通过冲击式湿式脱硫除尘器(TLSC型)进行脱硫,同时进行二次除尘,然后经115m烟囱有组织排放。

      (2) 项目无组织粉尘来源主要为烘干塔,物料装卸、运输及清粮机筛分工序产生的粉尘,煤堆产生的风致扬尘;建立煤库(3面实体);原料玉米采用汽车运输方式运至厂内,汽车翻卸后人工攒堆。由于原料粮食含水率为30%,含水率较高,卸车及人工攒堆过程中粉尘产生量较小。

噪声:项目噪声主要由烘干塔、热风炉及清粮机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噪声。采取的措施为选用低噪声设备,在风机安装隔声罩,设备基础减振、隔声等,管道采用柔性连接等技术措施,并加强运输车辆的管理。

固废:职工生活垃圾和原料混杂物、生产过程产生的不合格原料及废料(清粮机、传送带、洒落、装卸)集中收集后运送至村垃圾收集点有环卫部门统一处理;炉渣、收尘灰、脱硫渣集中收集入渣库后出售给建材企业。

三、验收监测和调查结果

废水:项目无废水排放,生活污水排入旱厕定期清掏,用于堆肥。

废气:脱硫除尘器有组织排放烟气排放筒高度达到环评要求,排放筒出口烟尘和二氧化硫达到《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9079-1996)中二级标准要求,氮氧化物达到《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中表2(新建)标准要求。烘干塔粉尘、物料装卸、运输及清粮机筛分工序产生的粉尘及煤堆场粉尘无组织排放到环境中的粉尘浓度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标准要求。

噪声:4个噪声监测点昼间噪声等效声级均能够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中的相应标准限值要求。

固废:项目产生的各类固体废弃物均按协议进行清运及综合利用。

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本项目主要污染物SO2、NOX排放量均符合环评批复总量控制要求。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全本:见附件海城市感王镇聚鑫烘干长验收报告